以评价改革促进素质教育发展
| 撰写时间:2015-11-09 来源:竞技宝官方网站 | 浏览量: |
——全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峰会在广州召开
11月8—9日,由中国教育学会、广州市教育局指导,广州市教育研究院、中国教育学会《中国教育学刊》杂志社主办的中国珠江教育高峰年会暨全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峰会在广州召开。我国研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专家学者及全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的代表围绕评价理念、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手段、评价技术等问题深入交流和研究,分享实验区、实验校的工作经验。
峰会先后由广州市教育研究院院长朱华伟、《中国教育学刊》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周长春、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江东主持。广州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屈哨兵致开幕词,中国教育学会副秘书长游森、广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冯军、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俞伟跃先后致辞。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教育部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提出了包括学生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5个方面20个关键性指标评价体系,得到社会各界充分肯定。
2014年,教育部指定的全国30个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先后启动实验改革。广州市作为教育部确定的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改革30个实验区之一,于2014年5月启动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实验项目研究工作,并将其列入广州市教育局重大集体攻关项目,由广州市教育研究院负责牵头实施,现已有116所试点学校。为此,广州市教育研究院设立院级阳光评价专项课题,审批立项136项子课题。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工作方案》,广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指标体系,涵盖品德与社会化水平、学业发展水平、兴趣特长潜能、学业负担状况、学校文化认同等六大方面22项关键性指标。同时,按照小学、初中、普通高中教育的不同任务和特点,细化了评价指标、考查要点和评价标准的内容要求。广州市所推进的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实验,体现了《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意见》的精神,融会了广州市探索了10年的基础教育学业评价改革经验,具有鲜明的广州特色。这项改革实验,被视为广州市新型城市化发展破解教育难题、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的关键举措。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评价处处长李水平、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周建设、竞技宝官方网站院长汤贞敏、广州市教育局局长屈哨兵、上海中学校长冯志刚、中国教育学会教育评价分会会长张敏强、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钟秉林、中国教育学会原常务副会长郭振有、《中国教育学刊》杂志社社长周长春等先后发表主题演讲,并与各实验区一线教育工作者就具体的内容设置、技术路线等问题现场互动。广州市荔湾区作为实验区代表,天河区体育东路小学、上海中学作为实验学校代表也作主题发言。会议取得圆满成功。